南充市职工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管理,做到民主当家,按制度理财、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费省效宏原则,特建立本制度。
1.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审签前经办人须注明支出理由。
2.发票(或凭证)必须规范清晰,内容完备,数据真实,杜绝白条报账。
3.不得坐收坐支,收入必须及时转账存入银行。
4.规范印鉴管理,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相关财务印鉴分开保管。
5.出差报销必须按财政规格的标准执行,出差应有领导安排或批准,途中不得自行延长时间、改变地点和原定事项,由于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的,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学校自定的数额较大的支出,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附相关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本着力求节省、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民主当家理财。
7.学校一切财务活动必须由综合保障处统收统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收自支、代收代支。
8.当月所收缴的学费及书本费等代收代管费用必须按财政部门规定在月底前存财政专储账户。
9.各部门年终前须制订来年部门经费预算,并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未纳入预算或超预算的项目费用,未经学校研究同意,财务处不予报销。
10.本制度由学校主管财务领导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