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职工大学财务报销制度
一、对原始票据的统一要求:
(一)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存根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二)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须是税务部门统一负责制的收据。
(四)从外单取得的原始票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财务审批“联签”制度,有经办人、审核人、单位主管领导3人签名,方能报销。
三、差旅馆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完整的公务出差审批单,差旅结算单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批。
四、单位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五、临时工的工资,由单位认真造表并注明用工原因及地点,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发放。
(一)单位职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审核人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出纳付款。
(二)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单位领导不在,需经电话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单位领导回到单位后再予补签。
(三)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