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南充市职工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5-06-17 09:59:03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18次

南充市职工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综合保障处教育科研处

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

制定和修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组织、协调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控制和处置工作。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采样、疫情处置等工作。

组织做好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

责任人党政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与报送;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的沟通联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和防控知识;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消除师生员工的恐慌情绪;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疫情防控组

责任人综合保障处

职责: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组织开展病例排查、隔离、转诊等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校园环境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工作;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保障校园水电、餐饮等生活服务的正常供应;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清运工作;配合疫情防控组做好校园环境消毒等工作。加强校园门禁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做好隔离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治安管理工作。

教育教学管理组

责任人教育科研处

职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线上教学或停课、复课等工作;保障教学秩序稳定,确保学生的学习不受较大影响;组织教师做好学生的学业辅导和心理辅导工作。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和信息统计;配合疫情防控组做好学生的隔离、观察等工作;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

1)向师生员工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定期组织开展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保持社交距离等。

2.做好日常卫生管理

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3)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定期对饮用水水源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3.建立健康监测制度

1)收集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对有传染病接触史或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要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3)与辖区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预警机制

1.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预警分为一般(Ⅳ 级)、较重(Ⅲ 级)、严重(Ⅱ 级)和特别严重(Ⅰ 级)四级。

Ⅳ 级:发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尚未出现传播扩散迹象。

Ⅲ 级:出现聚集性传染病病例,或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存在一定的传播扩散风险。

Ⅱ 级: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迅速传播,波及多个班级,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Ⅰ 级: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大规模暴发流行,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2. 预警发布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监测信息和专家评估意见,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预警信息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Ⅳ 级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 Ⅳ 级响应,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及时将疑似病例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工作。

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做好病例所在班级或宿舍的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防控知识和信息,引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2.Ⅲ 级响应

Ⅳ 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小组加大工作力度。

对病例所在班级采取停课措施,组织学生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对校园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

增加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

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开展线上教学,确保学生的学习不受影响。

3.Ⅱ 级响应

Ⅲ 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全校停课,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对校园进行全面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

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疫情处置工作。

4.Ⅰ 级响应

Ⅱ 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转移安置、医疗救治等工作;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加强与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病例救治与隔离

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后,立即对患者进行隔离,并及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观察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监测。

2.疫情报告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主要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3.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检测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协助查找传染源、传播途径和密切接触者。

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采样检测,确保采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校园管控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校园门禁管理。

对病例所在的班级、宿舍、教室等场所进行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等待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处理。

5.消毒与防护

组织专业人员对校园内的公共场所、教室、宿舍、食堂等进行全面消毒,重点对病例所在场所和污染区域进行强化消毒。

为师生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并指导师生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6.教学安排调整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安排。

7.心理疏导

对师生员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他们的恐慌情绪,增强他们战胜疫情的信心。

开通心理援助热线,为师生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认为可以终止应急响应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学校要继续做好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再次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康复等善后处理工作。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的师生员工,学校要做好他们的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在隔离期满且无异常情况后,及时安排他们恢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二)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处置措施及效果等,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恢复重建

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学校要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同时,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

以上预案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