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职工大学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校园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所有区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负责人、综合保障处负责人、教育科研处负责人安保管理员
1.通讯联络组:
责任人:党政办负责人,负责发出火警报告,准确报告灭火扑救组起火地点与部位、火势情况、着火物资、有无受伤被困人员等信息,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告学校或拨打“119”火警电话。保持现场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2.灭火扑救组:
责任人:安保管理员,负责组织安保队员携带灭火器材和破门工具迅速赶赴火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等待消防队救援。
3.警戒疏散组:
责任人:综合保障处负责人,组织除负责参与灭火扑救外的其余安保队员和部分环卫班组成员对火场周围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做好火场外围警戒,帮助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4.医疗救护组:
责任人:教育科研处负责人,负责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人员协助转移救治伤员,或承办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善后处置组:
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在火灾扑救结束后进行现场保护,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做好各种善后事宜。
三、应急处置流程
1.发出火警报告
(1)发生火灾时,通讯联络组应当第一时间报告灭火扑救组责任人组织安保队员赶赴现场救援。
(2)通讯联络组应保持与灭火扑救组的联系,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同时将火灾情况上报给组长。
(3)通讯联络组还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告学校或拨打“119”火警电话。
(4)在报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地点与部位、火势情况、着火物资、有无受伤被困人员等信息,并根据现场情况分别通知警戒疏散组和医疗救护组责任人组织人员做好火灾救援的辅助工作。
(5)扑救结束后,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
2.灭火扑救
(1)灭火扑救组责任人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安保队员携带防烟面罩、灭火器材和破门工具等迅速赶赴火场。队员应随手带上自己就近地点的灭火器材,以便火灾现场的灭火器材不够时备用。
(2)到达火场后,应紧急切断总电源及其他燃烧源,转移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扑灭初期火灾。若火势较大,灭火扑救组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火势发展等待消防队救援,并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火场烟雾较大时,安保队员应佩戴防烟面罩进行扑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灭火扑救组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确认住房内发生火灾,房内无人,且联系不上使用者的情况下,可采取破门的方式进入房内实施扑救。
(5)扑救结束后,第一时间向通讯联络组报告。
3.警戒疏散
(1)警戒疏散组责任人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组织部分安保队员或环卫班组成员携带喊话器和警戒带等物资赶往火场,立即对周围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做好火场外围警戒。
(2)帮助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在进行楼层疏散时,要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
(3)若已拨打“119”火警电话,警戒疏散组还需指派专人提前到校门口等候消防车和急救车并带路。
4.医疗救护
(1)医疗救护组责任人在接到现场有受伤人员报告后,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指派专人提前到校门口等候急救车并带路。
(2)医疗救护组迅速组织环卫班组成员赶赴现场将伤员撤离危险地带。
(3)协助医护人员在现场采取应急救护措施后,并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送往医院。
(4)承办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善后
(1)扑救结束后,组长立即向各自上级领导汇报火灾处置情况。
(2)善后处置组组织安保队员拉警戒带保护好火灾后的现场。
(3)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